北京积分落户申请保存提交的注意事项一览

更新:2024-04-19 14: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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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过程中请注意及时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指标对应的导航标会提示“已保存”。

  完成填报后,请确认所有指标均由“未保存”变为“已保存”,并点击进入“预览/提交”页面完成提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报阶段结束时,您仍未完成提交,您将无法获得积分,也将不能计算年度总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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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成功后,在“预览/提交”页面,“申请人积分申报状态”显示为“已提交”。

  如果申报阶段结束时,您仍有审核结果尚未返回,请不要担心,系统将在所有审核结果与复查申请审核结果返回后为您计算年度总积分。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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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积分落户申请”后不能对相关指标进行复查,需在“预览/提交”页面内点击“撤回修改积分落户申请”,并在“积分申报”页面对相应指标进行复查。

  申报阶段结束后,无法新增、修改、复查或保存指标信息,也无法提交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报阶段结束时,您未完成提交,将无法获得积分,不能计算年度总积分,也不能在审核结果查询阶段提出审核结果异议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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