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规定

更新:2024-04-12 16: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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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是多少?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3万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5.3万元

  ➤公租房申请对房、车有什么要求?

  

  未租住公有住房。

  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居民户籍,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在本市中心城区稳定就业且在本市中心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取得中心城区居住证。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

  

  有下列情形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

  家庭成员自有车辆购车款(含税)达25万元以上(含)或购置车辆排量达2400ML以上(含)或2.0T以上(含)的(含申请前12个月转让的车辆);自有车辆达两辆以上(含)的,所有车辆的购车款与排量合并计算。

  ➤其他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的情形:

  1.申请之日前3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不动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

  2.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

  3.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注意:以上申请家庭成员指的是主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福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指南

  办理材料

  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应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承租人和产权人(即出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产权人(即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法提供产权证原件的,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人(即出租人)的《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用房东身份证在不动产交易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的自助产权查询机上打印)

  无产权证的需提供相关出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等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无法本人到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

  租赁备案办理地点: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中心3楼344-345窗口;

  补贴协议签订办理地点: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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