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租房补贴标准一览

更新:2024-04-26 17: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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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四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实行按月发放,由市国有房产中心负责,在资格登记之日的次月通知保障家庭办理相关租赁补贴核发手续。每月租赁补贴金额=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保障面积标准×补贴比例。

  月补贴标准为:一人型878元/月,二人型1073元/月,三人型1268元/月;原E类保障家庭均为351元/月。

  一、二、三人(含三人以上)户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45、55、65平方米。

  每月每平方米保障面积补贴市场租金标准的50%(非户籍家庭以在福州工作、学习且取得居住证的家庭人口作为保障家庭人口依据)。

  租赁补贴办理地址: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台江区高桥路69号)3层345窗口,咨询电话:0591-87620220。

  关于调整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家庭收入条件的公告

  

  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政策规定,公租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条件设置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经征询统计部门数据,我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009元。据此,现将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条件调整为: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8009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58009元。上述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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