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在广州市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需实名扫码

更新:2025-04-07 16: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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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追溯码作为药品的“数字身份证”,通常以20位数字的条形码形式呈现,可实现“一药一码”精准管理。广州市自2024年8月启动医保药品追溯码采集试点工作,经过多轮系统升级,已具备全面实施的基础。

4月1日起,全市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在销售有追溯码的医保药品时,必须实时采集并上传药品追溯码至医保系统,确保“一药一码”精准关联至购药人。

技术升级全覆盖。全市定点药店已完成系统升级改造,全面实现扫码结算。4月1日起,对于未上传追溯码的医保药品将自动拦截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实名验证更规范。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药品需通过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实名认证:

持社会保障卡刷卡验证;

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APP、协议银行APP等渠道办理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激活、展码);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仅限持有医保<磁条>卡或未能激活医保码的人员)。

隐私保护再强化。对于参保人关注的隐私问题,购药信息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仅用于医保基金监管和药品追溯,通过加密技术确保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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