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共有产权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条件

更新:2022-12-02 17: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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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共有产权房公积金提取贷款额度

职工家庭偿还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已发生的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至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职工家庭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未申请住房贷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截至签订买卖(增购)合同后满一年。申请住房贷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截至签订买卖(增购)合同的当月。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杭州共有产权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条件

一.职工家庭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家庭产权份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符合: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2.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家庭产权份额购房款的30%,具体比例按我市公积金贷款“认房认贷”政策确定。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属既有房源转用的,应同时符合我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贷款期限等规定。

二.职工家庭增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府产权份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符合: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时已连续缴存6 个月(含)以上;    

2.购买家庭产权份额未申请住房贷款,或住房贷款已结清并办妥不动产抵押注销手续;    

3.家庭产权份额按比例计入首付款,房屋评估价格按增购单价计算。首付款比例、贷款期限等按我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及“认房认贷”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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