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杭州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指南

更新:2025-03-18 11: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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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杭州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指南

1、政策条件

1.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杭高校在校大学生在杭州范围内新创办企业(首次申请的租赁时间起点须在毕业5年内)。

2.企业符合产业发展导向,正常经营且依法在我区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

3.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申报时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对在校大学生的社保缴纳不作要求。

4.办公用房租赁满12个月以上,企业工商注册地址与生产经营地址一致。

注意:申报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在杭高校在校生”是指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高级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高级工、技师培养阶段的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外籍大学生和港澳台大学生在杭创业的,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对2017年以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大学生创业经营场所房租补贴政策。

2、申报时间

余杭区:本年度第一批集中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

建德市:请各单位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装订后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逾期不再受理。

3、兑付标准

1.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必须每年申请一次,每次申请房租补贴不超过12个月,可连续申请享受3年房租补贴,按照房租实际缴费支出金额补贴。第一年最高补贴4万元,第二年、第三年每年最高补贴3万元。

2.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中途发生地址变更的,到变更后所在区申请;如果发生法人变更的,变更后的法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终止享受补贴政策;如果变更后仍符合申请条件,则享受原申请企业剩余年限的补贴。每个法人只能申请一次,同一大学生创办多家企业的,只能有1家企业享受房租补贴。

3.政府自建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可提供免费经营场地,享受免费经营场地的大创企业不得再申请房租补贴,其它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可采取“先缴后补”方式。已享受过创业陪跑空间等其它类型场地优惠政策的不得再重复申请。

4.首次申请的租赁时间起点须在毕业5年内;再次申请的租赁时间段须与上一次连续,中间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

4、联系人

余杭区:0571-88720536

建德市:陈华、张杨 0571-647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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