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3

更新:2022-11-04 14: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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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考生,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网上报名操作及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网上报名技术、考务问答。一起来看看2023年度上海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吧!

上海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3

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查报考人员从事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笔试分为《政法》《政法(基层人民警察)》《信息技术》《卫生健康》,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均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60分钟,满分5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测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数理能力、常识应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1、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主要测查报考人员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准确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重点考查理解和使用词语、把握语句各类表达方式与阅读分析文字材料的能力。本部分均为单项选择题,常见题型有选词填空、语句表达和阅读理解等。

2、判断推理能力主要测查报考人员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重点考查运用科学原理、概念和标准进行分析判断的能力,对形象和空间关系准确识别、把握和思维的能力,以及演绎、归纳和批判分析等逻辑思维能力。本部分均为单项选择题,常见题型有科学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图形推理和分析推理等。

3、数理能力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对各种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分析能力,包括对数据的分析、运算、推理能力。本部分均为单项选择题,常见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应用和资料分析等。

4、常识应用能力主要测查报考人员对有关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公共管理的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科技、人文等方面的基本常识及其应用能力。本部分均为单项选择题。

5、综合分析能力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综合运用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等社会科学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能力。本部分均为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给出的4个选项中,至少有1个选项符合题意。不选、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申论

《申论》材料通常涉及特定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测试内容包括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把握分析对象所蕴含的趋势、矛盾和本质问题。

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趋势或矛盾进行归纳分析,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较为全面系统的评价。

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现代汉语,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政法》

第一部分  法律的一般原理

一.基础概念: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的要素,法律的分类,法律的作用。

二.法律的制定:立法体制,立法原则,法律渊源,法律效力,法律体系。

三.法律的实施:法律遵守,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关系,法律解释,法律责任。

四.法律的发展:中国法律传统的特点,世界主要法系,法治理念和法治国家。

第二部分  宪法及相关法

一.基础概念: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原则,宪法监督保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二.国家的基本制度:国体政体,选举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经济制度。

三.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

四.国家机构:国家机构的活动原则,中央国家机关,地方国家机关

五.宪法性法律:《立法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监察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部分  行政法

一.基础概念: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主体的范围。

三.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

四.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及补偿,行政协议,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指导,行政事实行为。

五.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概念,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六.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管辖,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决定和执行。

七.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责任,行政赔偿。

八.保密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主要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九.公务员制度:《公务员法》。

第四部分  刑法

一.基础概念: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适用范围。

二.犯罪和犯罪构成:犯罪的定义与特征,犯罪的构成要件。

三.排除犯罪性的行为: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四.故意犯罪的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五.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六.刑罚: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种类,量刑,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和假释,时效。

七.刑法各论: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第五部分  民法

一.基础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

二.民事主体:基础概念,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三.民事法律行为:一般规定,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四.代理:一般规定,委托代理,代理终止。

五.物权:一般规定,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物权的保护,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

六.合同: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违约责任,保证合同,准合同。

七.人格权:一般规定,人格权的种类。

八.侵权责任:一般规定,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六部分  知识产权法

一.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及其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人及其权利,著作权的利用和限制,邻接权,著作权的保护。

二.专利法:专利法和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人及其权利,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和程序,专利权的保护。

三.商标法:商标和商标法,商标权利,商标注册,商标权的使用,商标权的保护。

第七部分  商法与经济法

一.公司法:基础概念,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与清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二.竞争法

(一)反垄断法:基础概念,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过度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三.市场秩序法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的权利与权益保护,经营者的义务,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二)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制度,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和罚则。

(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

四.宏观调控法

(一)财政法:基础概念,《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规定。

(二)税法:基础概念,我国主要税种,税收管理体制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八部分  社会法

一.劳动法:基础概念,《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二.社会保障法:基础概念,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法律制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三.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的主要类型及具体制度,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法律责任。

四.环境资源法:基础概念,《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

第九部分  诉讼法与仲裁法

一.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管辖和回避,辩护与代理,刑事证据,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期间和送达,立案、侦查和起诉,刑事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

二.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主管和管辖,诉的概念,诉讼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民事证据,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期间、送达,法院调解,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强制措施,民事审判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执行程序,民事诉讼时效。

三.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和管辖,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基本程序,行政诉讼的证据和法律适用,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

四.仲裁法:仲裁的基本原则,仲裁机构,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仲裁裁决执行,涉外仲裁。

第十部分  国家及上海市法治建设近况及热点

一.国家及上海市立法最新进展

二.国家及上海市依法行政最新进展

三.国家及上海市司法改革最新进展

《政法(基层人民警察)》

第一部分  职业素养

本部分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一.政治素质:政治立场与忠诚度,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

二.职业道德与纪律要求: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人民警察职业纪律。

第二部分  基础知识

本部分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相关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基础知识,民法基础知识,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础知识: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公安机关的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革,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执法监督。

三.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基础知识:监狱、戒毒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监狱、戒毒工作的原则、路线、方针和历史沿革,监狱法、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

第三部分  基本能力

本部分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一.群众工作能力:宣传教育,沟通协调,组织动员,服务群众。

二.行政管理能力:调查研究,纠纷化解,风险识别,风险防范。

三.信息工作能力:信息收集,信用分析,信息应用。

四.实务工作能力:巡逻,接警与处警,安全检查,安全保护。

五.应急处理能力:事态研判,信息上报,合理处置,善后恢复。

《信息技术》

第一部分  计算机的基本组成

一.硬件系统:计算机硬件系统的组成与功能,PC机硬件的基本知识,常见的计算机主板、CPU、内存、硬盘的类型,常用外围设备的基本原理、选型、使用和维护。

二.软件系统:操作系统的基础知识,Windows的基本操作,文件、目录、路径的基本概念,进程的概念和Windows任务管理器,系统软件的安装方法,常见应用软件的功能和使用方法,设备的驱动程序、软件的升级、补丁等软件维护。

第二部分  计算机的网络

一.计算机网络:网络协议的基础知识和功能,OSI、TCP/IP、IEEE802等标准,ARP、UDP、FTP、SMTP、HTTP 等协议,以太网、VLAN、VPN、ADSL、无线网络的基本知识,计算机无线网络协议,网络操作系统的配置。

二.计算机网络设备:网络服务器、存储设备、调制解调器、集线器、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的原理、特性、功能和选型,计算机无线网络设备分类、性能和使用。

三.Internet:域名系统基础知识和配置,上网查询访问的方法,常用电子邮件的种类和收发电子邮件的方法,网络信息搜索,网络信息下载、上传的基本方法,网络信息共享方法。

四.综合布线和局域网组网:布线子系统,IP地址和子网掩码等知识,网络规划基础技能,局域网的基本使用方法。

五.网络安全:网络安全的原理和功能,网络安全设计的基本方法,防火墙、入侵检测技术的基本知识和使用方法,病毒的基本概念和分类,病毒防范和清除,反垃圾邮件措施,恶意软件、谍件、木马的识别和清除,网络硬件安全保护,网络操作系统安全保护。

第三部分  办公自动化

一.Office的应用:熟练使用Word、Excel、PowerPoint的各种功能。

二.办公业务信息化系统:办公自动化管理,办公业务流程与信息化,信息资源开发和管理,数据共享和协同办公,地理信息系统(GIS)基础。

三.即时通讯和视频会议系统:常用即时通讯软件的功能和使用方法,视频会议系统的结构、功能和维护知识。

第四部分  数据库、网站的建设和管理

一.数据库管理:数据库的概念,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库使用和数据库备份方法,SQL语言的基本知识。

二.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网站的规划,Web技术,网页制作,网页设计的艺术,网站的交互功能,网站的管理和维护。

第五部分  信息法规与信息安全

一.信息法规:信息化法律概念,信息传输与网络相关法律,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

二.信息安全:信息化的安全威胁,信息安全的措施,信息安全保密基础知识。

三.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的内容,信息安全管理的实施,信息安全的风险与评估,信息系统安全测评,信息安全产品的选择,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第六部分  信息化规划与管理

一.信息管理概念:信息与信息管理,信息管理系统的整体构架,信息管理系统的整合,面向服务的架构(SOA),虚拟化的概念。

二.信息化规划:信息化规划的概念,信息化规划过程,信息化规划方法,信息化规划与可行性研究,信息化项目评估。

三.项目管理与实施:信息化项目的概念,信息化项目管理,信息化项目管理的知识体系,信息化项目的过程管理,IT服务规范、操作方法。

四.信息系统建设: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基础知识,信息化项目的公开招标,信息产品政府采购,电子政务工程。

第七部分  新概念、新动向

在信息管理中影响较大的一些新概念、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和案例等,如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计算、博客、微博、微信及社交网络等。

《卫生健康》

第一部分 卫生法通识

一、卫生法概述:卫生法的定义、特征和调整对象、卫生法的作用、卫生法律关系。

二、卫生法的制定:卫生法制定的概念、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卫生法的渊源和体系。

三、卫生法的实施:卫生法实施的概念、功能和特征、作用和意义、卫生法效力范围。

四、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许可概念、特征和原则、许可设定、许可形式、许可设置程序、许可效力、许可变更和延续、许可撤销、注销和中止。

五、卫生行政检查和调查取证:卫生行政检查的概念和特征、检查方式、调查取证的概念和原则、调查取证方法、证据保全、审查和运用。

六、卫生行政执法: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原则、执法主体、执法行为、执法手段。

七、卫生违法及法律责任:卫生违法条件、卫生法律责任、卫生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原则、行政处罚管辖、行政处罚适用、卫生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形式、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程序、行政案件移送程序。

八、卫生法律救济:卫生法律救济的概念和意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第二部分 传染病监督

一、概述:传染病监督概念和特征、法律依据、主体和范围、传染病特点、法定传染病、常见和重要传染病、疫情分类和处置。

二、预防监督:经常性预防措施、重点预防措施、监测制度、预警制度、免疫规划、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

三、控制监督:散发和流行传染病控制措施、突发传染病控制措施、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监督管理内容。

四、消毒隔离卫生监督:传染源监督、场所、物品和医疗废物消毒处置、消毒隔离防护措施、法律责任、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

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督:病原微生物分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实验室设立和感染控制、菌(毒)种库、样本采集、运输、储存。

第三部分 公共卫生监督

一、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法律依据、生活饮用水和健康、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管道分质供水、涉水产品、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等卫生监督管理要点。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法律依据、公共场所概念和种类、公共场所监督概念和意义、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内容、经常性卫生监督的内容、公共场所卫生学监测、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三、学校卫生与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法律依据、学校卫生概念和内容、学校卫生监督概念和意义、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内容、经常性卫生监督的内容、学校饮用水监督、托幼机构卫生监督的内容。

四、职业卫生监督:法律依据、职业卫生概念、职业性有害因素、职业卫生检测和卫生标准、职业防护措施、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定义和种类、职业病诊断、预防性职业卫生监督、经常性职业卫生监督。

五、放射卫生监督:法律依据、电离辐射基础知识、放射防护体系、放射防护原则和方法、放射卫生监督的概念、放射卫生和防护标准、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辐射源项分析、放射性产品和防护器材、放射工作人员监护、放射事故处理。

第四部分 医疗服务监督

一、医疗机构监督:法律依据、医疗机构定义、分类、组织结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和服务方式、医疗机构规划布局、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校验、监督检查内容和方法。

二、大型医用设备监督:法律依据、大型医疗设备的概念和分类、配置规划、配置许可、大型设备监督内容和方法。

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督:法律依据、医学伦理基础知识、临床研究基础知识、临床医疗技术定义、分类、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和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督内容。

四、血液卫生监督:法律依据、血液和输血基础知识、临床用血基本知识、采供血机构类别、服务内容、设置和执业许可、采供血机构监督内容、临床用血的监督内容。

五、母婴保健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监督:法律依据、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助产、节育和终止妊娠、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人类精子库基础知识、定义、管理要求、技术服务许可、监督内容。

六、中医医疗服务监督:法律依据、中医药基础知识、中医医疗机构分类和特点、中医药传承和发展的要求、中医医疗机构许可、中医诊所备案、中医医师资格、中医医疗执业监督内容。

七、卫生技术人员监督:法律依据、医师和护士执业基本知识、卫生技术人员从业资格、执业注册、定期考核、处方监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外国医师以及港澳台医师执业基本知识和执业监督。

第五部分 药品监督

一、概述:药品定义和分类、药品质量、药品标准体系、药品管理法律体系、药品行政管理原则、基本药物制度、合理用药政策、监督主体、监督内容、法律责任。

二、药品研发和注册管理:法律依据、药品研发、临床试验、药品注册、知识产权、药品名称和商标、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上市后再评价、药品信息管理。

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定义、权利和义务、药品质量追溯制度、药品再评价制度、年度报告制度、法律责任。

四、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法律依据、药品生产概念、药品生产许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生产监督内容。

五、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法律依据、药品经营企业分类和经营方式、药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质量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包装和标签说明书、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药品流通管理基本要求、药品广告管理、药品互联网服务管理。

六、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法律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基本知识、药品供应管理、药品分级管理规定、制剂管理、静脉药物配置、调剂业务和处方管理规定。

七、特殊药品监督管理:法律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基本知识、医疗用毒性药品基本知识、放射性药品基本知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物品、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药事等管理规定、监督管理内容和方法。

八、中药监督管理:中药的概念、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管理规定、中药品种保护、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监督内容和方法。

九、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医疗器械定义和分类、监管宗旨和原则、医疗器械管理法律体系、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医疗器械研发和注册管理、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医疗器械上市后管理。

十、化妆品监督管理:化妆品定义和分类、化妆品原料管理、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及相关要求、化妆品生产许可、化妆品生产监管(含委托生产)、化妆品经营监管(含使用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化妆品标签及广告管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化妆品召回管理、法律责任。

第六部分 食品安全监督

一、概述:食品安全的定义、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广告、食品安全监督法律依据、法律责任。

二、食品生产安全监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过程监督、食品生产者监督、食品生产原料监督、禁止生产的食品监督、良好生产规范(GMP)管理、危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食品召回制度。

三、食品经营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食品流通许可、食品经营者安全监督、食品经营过程安全监督、禁止经营的食品监督、餐饮服务许可、加工经营场所和设施的监督、食品采购加工及存储的监督、食品服务人员安全监督。

四、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安全监督。

五、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食品中有害因素、危害识别、暴露评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优先选择原则、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应急响应分级、信息发布管理。

第七部分 医疗保障

一、概述:医疗保障定义与分类、风险与保险、医疗保险及其原理、医疗救助、补充保险。

二、医疗保险模式与评价:不同医疗保险模式基础知识、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特点、医疗保险评价的内容与方法。

三、医疗保险需求与供给:医疗保险需求与供给基础知识、医疗保险市场失灵、道德风险、逆向选择、风险选择、市场失灵的应对措施。

四、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与管理:医疗保险基金测算原理、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原则、渠道与方式、医疗保险基金分配与管理。

五、医疗保险支付与费用控制:保障范围(待遇标准)、需方费用偿付、供方支付方式定义、特点与优缺点、协议管理。

六、社会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法律依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药企业等监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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