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产前假的规定2023

更新:2023-05-10 14: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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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去年下半年,小丽怀上了二胎。今年春节长假后,小丽突感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医生建议其卧床休息。小丽平时在单位从事质检工作,劳动强度比较大,考虑到自己年龄偏大,且怀孕近六个月,所以向单位提出请产前假。小丽是否可以休产前假?上海产前假是怎么规定的呢?

上海产前假的规定2023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享受2个半月产前假

1、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

2、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且本人提出申请。

小丽目前孕期近6个月,尚不符合享受产前假的条件。若小丽确因妊娠反应较大或需要保胎在家休养的,可向单位提出病假申请;待其怀孕满7个月再向单位提出享受产前假,届时,单位可根据小丽当时的身体状况确定是否予以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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