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生活津贴怎么算的

更新:2023-09-08 14:56:52

查看相关文章

生育生活津贴怎么算?如果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内恰巧换了工作,这个津贴又该怎么算呢?一起来了解!

上海生育生活津贴怎么算的

如符合生育待遇领取条件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的生育生活津贴计算公式为:

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生育假)

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内:

-未变动过工作单位的,“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其生育或流产当月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

-变动工作单位的,“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其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各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

例如:琳琳本人工资为7000元/月,生育前12个月内分别在A单位工作2个月,B单位工作10个月。A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6000元/月,B单位为7800元/月。

其生育生活津贴按:(6000×2+7800×10)÷12=7500元/月来计发。

小编提示:微信搜索【上海本地灵】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生育】即可获取上海生育保险申请指南、免费孕检项目、妇幼保健院等信息

本文位置:上海慢慢看 > 问答

[漫漫看] 电影 电视剧 综艺节目 明星 电视节目表 你知道吗

记住网址:www.manmankan.com

Copyright © 2022 www.manmankan.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