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房山区办理指南(申请流程+变更流程+续签流程)

更新:2023-02-09 15: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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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房山区办理指南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有者可享受与北京户口同等待遇,即可参与购房、买车摇号、享受子女上学等等待遇,下面来看房山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均可申请为员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其中,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应在房山区注册、税务登记并缴纳税费满1年,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上年度纳税额应不低于20万元(含)人民币。对以下单位给予重点支持:

1、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2、社会贡献多、信用良好的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企业;

3、经济社会效益良好、产业整合能力强的重点金融机构;

4、承担基础民生保障和重大科研任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

5、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国内外知名的“猎头”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组织机构;

6、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国际组织、跨国集团或世界 500强企业(地区总部)、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在京分支机构。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用人单位提交开户需求:

用人单位向区人才工作局或各园区报送开户需求。发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企业注册需求表》、《上年度企业完税证明》电子版到gzjzz@bjfshgovcn或各园区邮箱。

第二步部门联审:

区人才工作局对用人单位开户需求进行汇总、初审,协调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并告知用人单位结果。

第三步用人单位系统注册:

开户需求通过后,用人单位登录“北京人才工作网”进行注册(http://wwwbjrcgzgovcn/,首页“在线办事”→“人才业务办理平台单位入口”→跳转“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登录方式分为:证书登录、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按系统要求完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

第四步部门审核:

自系统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区人才工作局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系统信息进行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审批。

办理材料清单

1、单位营业执照:

请上传彩色原件扫描件;

2、单位相关资质证书:

如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环保企业等,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对应证书材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若没有相关资质证书,该附件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单位缴纳税费凭证:

请上传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彩色原件扫描件(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4、单位诚信声明:

由企业法人或授权人书写姓名,不可使用人名章代替,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彩色扫描件。(若授权人签字应上传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业务经办人身份证:

请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一)个人新申请工作居住证

办理条件

申请人应在用人单位连续聘满6个月及以上,应税收入达到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12倍(含)以上,在本市有固定住所,未达到退休年龄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员;

2、国家和本市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类奖项的获奖人;

3、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中工作,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人员;

4、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工作,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6倍的人员;

5、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其他专利授权或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其相应知识产权成果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

6、近三年累计自主投入超过500万元或股权类现金融资大于1000万元或近三年平均每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排名前五位的自然人股东;

7、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贡献突出且近3年每年纳税额20万元(含)以上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人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状况,适时调整纳税额度);

8、按程序推荐并经市人才工作局批准的人员。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用人单位提交个人新办需求

用人单位向区人才工作局报送个人新办需求。发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个人新办需求表》、《上年度企业完税证明》、《申请人近6个月应税收入证明》、(以哪项条件申报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申报,需发送职称证书封面、个人信息页)电子版到gzjzz@bjfshgovcn或各园区邮箱。

第二步部门联审:

区人才工作局对个人新办需求进行汇总、初审,协调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并告知用人单位结果。

第三步个人系统注册:

个人新办需求通过后,个人登录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北京人才工作网”(http://wwwbjrcgzgovcn/),首页“在线办事”→“人才业务办理平台个人入口”跳转“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方式分为:账号登录和短信登录),按照系统指引要求注册,完善基础信息、教育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证件照片(照片应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等信息并在电子附件栏上传相应证明材料。信息完善后在“可办业务列表”点击工作居住证模块,输入单位关联码发起关联申请,待单位审核通过后即是关联成功。

第四步用人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材料原件、系统信息的一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并为申请人上传劳动合同(查看员工列表→当前在职员工→查看→请上传该员工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

第五步部门审核、核准:

区人才工作局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系统信息进行审核、核准,合格后进行网上审批。

第六步证件打印:

网上审批后,申请人可登录系统个人账号自行打印《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

办理材料清单

1、学历证书:

请上传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彩色原件扫描件。学历信息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认证,出具《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2、学位证书:

请上传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彩色原件扫描件。学位信息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认证,出具认证报告;

3、职称证书或评审材料:

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封面、个人信息页,职称考试成绩单,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职称评聘材料,请上传彩色原件扫描件;

4、应税收入材料:

从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截取近六个月应税收入彩色截图,需加盖单位财务章,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某某工资由xx单位发放;

5、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请提供彩色原件扫描件;

6、诚信声明:

请从附件管理上方下载,清除红色文字后,由企业法人或授权人、本人书写姓名,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彩色扫描件;

7、无刑事犯罪纪录:

无需上传;

8、结婚证:

请上传申请人所持结婚证首页及盖章页的彩色扫描件;

9、在京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上传彩色原件扫描件;

(1)自有住房的: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

(2)租住房屋的:

租住居民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文中需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等内容)。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文中需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等内容)。

(3)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以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

(4)居住亲友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及亲友双方签署的声明;

(5)申请人的《北京市居住证》(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

10、随往子女:

子女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彩色原件扫描件;

申请人为离异,子女抚养权归申请人一方的需补充出具离婚证、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材料。

系统升级后,配偶不可办理随迁手续,原已办理配偶随迁手续的,信息自动取消。

(二)工作居住证续签

办理条件

《工作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有效期满用人单位仍然符合上年度纳税20万元(含)人民币,持证人符合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达到上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12倍(含)以上,其他条件符合相应年度新办标准的,应办理续签手续,办理时应在持证人证件有效期前30日内申请,业务自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核准,应预留主管部门审核时间,证件续签办理有效期前不能核准通过或未进行提报的,证件即时失效。各单位应合理规划、提前申请,避免核准时间不足导致证件失效。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用人单位提交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为持证人提交续签申请(“北京人才工作网”(http://wwwbjrcgzgovcn/),首页“在线办事”→“人才业务办理平台单位入口”→跳转“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登录方式分为:证书登录、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首次登录系统未办理其他业务的申请人、申请单位,应按系统要求及时完善信息并上传齐全各类附件后再进行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个人用户基础信息及填写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并配合申请人提供出具上传附件中所需的“诚信声明”、“劳动合同”、“应税收入”材料,由申请人上传齐全附件后,再直接通过单位发起申请。

第二步部门审核、核准:

区人才工作局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系统信息进行审核、核准,合格后进行网上审批。

第三步证件打印:

网上审批后,申请人可登录系统个人账号,自行打印《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

办理材料清单

1、学历证书:

请上传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彩色原件扫描件;

2、学位证书:

请上传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彩色原件扫描件;

3、职称证书或评审材料:

请上传彩色原件扫描件;

4、应税收入材料:

请上传近三年应税收入证明材料彩色截图和扫描件,(需加盖单位财务章,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某某工资由xx单位发放);若中途换过单位,原单位无法提供截图,个人可提供“个人纳税纪录+银行工资流水”代替。

5、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请提供彩色原件扫描件;

6、诚信声明:

请从附件管理上方下载,清除红色文字后,由企业法人或授权人、本人书写姓名,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彩色扫描件,(若授权人签字应上传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结婚证:

上传申请人所持结婚证的彩色扫描件;

8、在京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上传彩色原件扫描件;

(三)单位主管部门变更

用人单位首次登录系统,申请单位应按系统要求及时完善信息并上传齐全各类附件后再进行申请。

在外区办理已开通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的用人单位,因注册地、税务登记地迁入房山区的,企业需满足上年度纳税额不低于20万元(含)人民币,可在线发起办理单位主管部门信息变更,用人单位对资质及材料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在线提交办理申请,材料如下:

1、单位营业执照:

请上传彩色原件扫描件;

2、单位相关资质证书:

如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环保企业等,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对应证书材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若没有相关资质证书,该附件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单位缴纳税费凭证:

请上传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彩色原件扫描件(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4、单位诚信声明:

由企业法人或授权人书写姓名,不可使用人名章代替,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彩色扫描件。(若授权人签字应上传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业务经办人身份证:

请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四)聘用单位变更

持证人聘用单位发生变更时,原用人单位应在解除聘用(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取消关联工作。当原单位解除关联后,申请人工作居住证处于挂起状态,暂时失去作用。

申请人随后发起与新用人单位“证件关联”,待该员工在申请单位正式产生社保记录后,由新单位进行“确认关联”后,在“工作居住证”权限模块中发起“待办理证件聘用单位变更员工”申请。各单位应合理规划、提前申请,证件核准须至少在证件有效期截止前预留20个工作日用于主管单位审批,逾期未办理或核准未通过的证件失效。

若新用人单位没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系统账户,需符合房山区“用人单位新开户注册业务的办理条件”,先按照“用人单位新开户注册业务”办理新开户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正常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各项业务。

办理材料清单

1、原单位离职证明(需注明离职日期,可在个人系统“附件管理”的其他材料项目中同步上传);

2、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由单位在员工关联界面上传);

3、《诚信声明》。

注意事项:

1、解除关联后证件处于挂起状态,请在证件有效期内办理变更业务;

2、聘用单位须与社保扣缴单位一致;

3、新聘用的单位须符合房山区“用人单位新开户注册业务的办理条件”;

4、后续续签时,如聘用单位变更转入记录与社保实际缴纳记录不一致,将影响续签核准。

(五)持证人信息变更

此业务包含:证件基础信息变更业务、证件业务信息变更业务。

首次登录系统未办理其他业务的申请人、申请单位,应及时完善信息并上传齐全各类附件后再进行申请。

有效期内持证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如随往人员、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学历学位,技术职称等)发生变化的,应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在提交申请时应注明具体变更事项。

经用人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可登录个人系统发起申请并上传齐全附件,用人单位负责对个人用户基础信息及填写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并配合申请人提供出具系统上传中所需的“诚信声明”、“劳动合同”、“应税收入”、“房屋借住声明”等材料,个人提交并经单位审核无误后即发起申请。

个人填写信息需进行修改的,应在“个人基础信息”模块进行修改。标准如下:

①户籍地址及现居住地信息,均应以后期办理的相应材料为依据进行填写;

②教育信息应自高中时期(或中专)开始填写至取得最高学历学位时期的信息;

③工作经历信息应填写申请单位上传的劳动合同开始前的全部经历,如没有过往的工作经历可不进行填写(填写时建议与单位核实确认)。

材料如下:

1、《诚信声明》;

2、基础及业务信息变更材料原件:

可参考新办证件相关材料。

(六)解除关联业务

在证件有效期内,原用人单位与持证人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原用人单位应在解除聘用(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工作居住证解除关联,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请人应及时登录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申请关联新单位,当原单位解除关联后,申请人工作居住证处于挂起状态,暂时失去作用。

(七)《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打印

根据使用需要,持证人可自行打印《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

具体流程:

北京人才工作网(http://www.bjrcgz.gov.cn/)—首页“在线办事”→“人才业务办理平台个人入口”跳转“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方式分为:账号登录和短信登录)→“打印确认单”—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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