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产假工资发放标准介绍

更新:2025-08-01 10: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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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产假工资发放标准介绍

产假工资=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江苏产假(女方):158天。

江苏陪产假(男方):15天。

1、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难产的或生育多胞胎的,产假可以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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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政策内容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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